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挺向纵深,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院团委决定于2020年“五四”期间开展年度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优表彰类别: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范围
1、优秀共青团员:
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可参加评选,受院党、团、行政处分的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可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师团干部和担任班级团支委以上职务的团干部均可参加评选,其中团支委成员包括班级团支书、团副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五四红旗团支部:
我院各团支部均可参加评选。
三、材料报送事项
1.材料报送时间:5月5日(周二)22:00点前。
2.相关申报表的命名形式为:
18水利1班王小明优秀团员申报表
18水利1班王小明优秀团干申报表
2018级水利水电工程1班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邮件命名为:xxxx级专业班级团支部。
4.报送方式:由团支书统一打包发送至水利团委组织部公邮:shuilizuzhibu2019@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校级评选成功的团支部、团干部、共青团员不能再次参与院级评选。
(二)申请名额占团支部总人数20%,社团组织不再参与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