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社区(华山20-24栋)
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社区的日常管理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针对我院学生社区违规电动车治理做出如下安排:
1.禁止使用违规电动车。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于最高时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未带有脚踏骑行功能这类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学生社区、将车停在宿舍区楼道、违规拉线充电;
2.即日起至10月26日为学生自行处理阶段。请同学们在这段时间主动、自觉处理自己的违规电动自行车;
3.从10月27日起,学院将安排专人负责排查清理,排查发现的违规电动车统一登记清理,通报批评,并报学校学生处,保卫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10月18日